各航空公司退废票规定 (此规定仅供参考,最终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
废票的要求:
禁止代理人作废江西航空的客票。
特别提醒:凡是客票中备注了不得退票的,退票只退税费。


江西航空(RY) 2021年01月14日(含)起执行的新客规>> 2020年08月24日(含)起执行的新客规>> 2019年06月15日(含)起执行的新客规>> 2018年10月28日(含)起执行的新客规>> 2018年09月01日(含)起执行的新客规>> 2017年08月01日(含)新客规(子舱位)>> 2017年02月11日(含)新客规(子舱位)>> 2016年10月25日(含)新客规(子舱位)>> 2016年12月25日(含)新客规>> 2016年1月27日(含)新客规>>

 【新客规】2021年01月14日(含)起执行

适用范围:出票时期:2021年1月14(含)日起,乘机日期:2021年1月14(含)日起
客票有效期
除另有约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客开始第一航段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第一航段未使用或不定期的客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若客票的第一航段已使用,则整本客票或连续客票的有效期自旅行之日开始计算一年内有效,不论以后是否改变航程或换开客票,原有效期不变。若原客票完全未使用,客票换开后,新客票的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计算,一年内有效,换开后的客票第一航段未使用的,或不定期客票自客票换开之日起计算,一年内有效。
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客服电话:0791-96300
舱位等级 自愿退票手续费   自愿变更手续费(每次)  自愿签转 备注
等级 代码 计划离站时间7天(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前7天(不含)内至48小时(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内至4小时(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4小时内(不含)及航班起飞后 计划离站时间7天(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7天(不含)内至48小时(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内至4小时(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4小时内(不含)及航班起飞后
商务舱 J 5% 5% 5% 10% 免费 5% 5% 10% 允许 如变更后未发生票价差额,则按规定收取变更手续费;如果变更后引起前后票价变化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优惠商务舱 C/D/I 5% 5% 5% 10% 免费 5% 5% 10% 不允许
精品经济舱 W 5% 5% 5% 10% 免费 5% 5% 10% 允许 a) 不同舱位变更,从高票价变更到低票价,按自愿退票办理;从低票价变更到高票价,收取变更手续费和票价差额;相同票价仅收取变更手续费。
经济舱 Y 5% 5% 10% 20% 免费 5% 5% 10% b) 相同舱位或子舱位变更,收取变更手续费和票价差额,如新票价低于原票价差额不退(新客票填写原票价),只收取变更手续费,或按自愿退票处理。
H 不允许 c) 每次变更均需重新计算票价,如所需舱位没有公布票价,即使舱位开放,不接受变更,或按自愿退票处理。
B 10% 15% 30% 40% 5% 10% 20% 30% d) 如客票航班及日期均未变更,仅变更物理舱位(由较低服务等级变更为较高服务等级,如:经济舱变更为商务舱),江西航直销机构或授权销售地面代理人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仅收取票价差额换开客票变更。换开客票时“签注栏”标注“自愿升舱”。
M e) 定座舱位更改后如需再变更,其变更收费按更改后的定座舱位适用条件办理。变更前所收的变更手续费不退。
L f) 变更时如遇公布票价调整,以定座系统实时票价为准,多不退少补,变更手续费按更改前的定座舱位对应规定办理。
K 20% 30% 40% 50% 5% 20% 30% 40% 变更后退票
N 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后的客票发生退票,所收变更手续费不退;自愿变更定座舱位后的客票发生退票,按最后一次变更前的票面价及最后一次变更前的定座舱位规定办理,并按新定座位的退座时间计算退票手续费,全额退还最后一次升舱补收的票价差额。
Q
Q
Q1
Q2
Q3
V 20% 40% 70% 90% 10% 30% 50% 70%
V1
V2
V3
T
T1
T2
T3
R
R1
R2
R3
U
U1
U2
U3

 【新客规】2020年08月24日(含)起执行

适用范围:适用销售日期:2020 年 8 月 24 日(含)起,始发承运日期:2020 年 9 月 1 日(含)起。
客票有效期
除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承运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承运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客服电话:0791-96300
舱位等级 自愿退票手续费   自愿变更手续费(每次)  自愿签转 备注
等舱位等级级 舱位 航班起飞时间7天(含)前 航班起飞时间7 天(不含)内至48小时(含)前 航班起飞时间前 48 小时(不含)内至 4 小时(含)前 航班起飞时间前 4 小时内(不含)及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时间7 天(含)前 航班起飞时间7 天(不含)内至48小时(含)前 航班起飞时间前 48 小时(不含)内至 4 小时(含)前 航班起飞时间前 4 小时内(不含)及航班起飞后
优惠商务舱 C/D/I 5% 5% 5% 10% 免费 5% 5% 10% 允许
精品经济舱 P 5% 5% 10% 20% 免费 5% 5% 10%

 【新客规】2020年02月23日(含)起执行

适用范围:出票时期:2020年2月23(含)日起,乘机日期:2020年2月23(含)日起
客票有效期
除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承运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承运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客服电话:0791-96300
舱位等级 自愿退票手续费   自愿变更手续费(每次)  自愿签转 备注
等舱位等级级 舱位 航班离站时间前168(含)之前 航班离站时间前168小时(不含)至航班离站时间前48小时(含) 航班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至航班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 航班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 航班离站时间前168(含)之前 航班离站时间前168小时(不含)至航班离站时间前48小时(含) 航班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至航班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 航班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
优惠商务舱 C/D/I 5% 5% 5% 10% 免费 5% 5% 10% 允许

 【新客规】2019年06月15日(含)起执行

适用范围:出票时期:2019年6月15(含)日起,乘机日期:2019年6月15(含)日起
客票有效期
除另有约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客开始第一航段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第一航段未使用或不定期的客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若客票的第一航段已使用,则整本客票或连续客票的有效期自旅行之日开始计算一年内有效,不论以后是否改变航程或换开客票,原有效期不变。若原客票完全未使用,客票换开后,新客票的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计算,一年内有效,换开后的客票第一航段未使用的,或不定期客票自客票换开之日起计算,一年内有效。
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客服电话:0791-96300
舱位等级 自愿退票手续费   自愿变更手续费(每次)  自愿签转 备注
等级 代码 计划离站时间7天(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前7天(不含)内至48小时(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内至4小时(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4小时内(不含)及航班起飞后 计划离站时间7天(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7天(不含)内至48小时(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内至4小时(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4小时内(不含)及航班起飞后
商务舱 J 5% 5% 5% 10% 免费 5% 5% 10% 允许 如变更后未发生票价差额,则按规定收取变更手续费;如果变更后引起前后票价变化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a) 不同舱位变更,从高票价变更到低票价,按自愿退票办理;从低票价变更到高票价,收取变更手续费和票价差额;相同票价仅收取变更手续费。
b) 相同舱位或子舱位变更,收取变更手续费和票价差额,如新票价低于原票价差额不退(新客票填写原票价),只收取变更手续费,或按自愿退票处理。
c) 每次变更均需重新计算票价,如所需舱位没有公布票价,即使舱位开放,不接受变更,或按自愿退票处理。
d) 如客票航班及日期均未变更,仅变更物理舱位(由较低服务等级变更为较高服务等级,如:经济舱变更为商务舱),江西航直销机构或授权销售地面代理人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仅收取票价差额换开客票变更。换开客票时“签注栏”标注“自愿升舱”。
e) 定座舱位更改后如需再变更,其变更收费按更改后的定座舱位适用条件办理。变更前所收的变更手续费不退。
f) 变更时如遇公布票价调整,以定座系统实时票价为准,多不退少补,变更手续费按更改前的定座舱位对应规定办理。
变更后退票
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后的客票发生退票,所收变更手续费不退;自愿变更定座舱位后的客票发生退票,按最后一次变更前的票面价及最后一次变更前的定座舱位规定办理,并按新定座位的退座时间计算退票手续费,全额退还最后一次升舱补收的票价差额。
精品经济舱 W 5% 5% 5% 10% 免费 5% 5% 10% 允许
经济舱 Y 5% 5% 10% 20% 免费 5% 5% 10%
H 不允许
B 10% 15% 30% 40% 5% 10% 20% 30%
M
L
K 20% 30% 40% 50% 5% 20% 30% 40%
N
Q
Q
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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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V 20% 40% 70% 90% 10% 30% 5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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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
V3
T
T1
T2
T3
R
R1
R2
R3
U
U1
U2
U3

 【新客规】2018年10月28日(含)起执行

适用范围:出票时期:2018年10月28(含)日起,乘机日期:2018年10月28(含)日起
客票有效期
1、客票有效期指旅客所持客票的运输有效期。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已使用部分航段的客票,其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2、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客服电话:0791-96300
适用对象 代码  退票费   改签费  自愿签转 备注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4小时前(含)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前4小时内(不含)及航班起飞后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4小时前(含)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前4小时内(不含)及航班起飞后
头等舱 F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10%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20% 1、≤2次,免费;
2、>2次,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 允许 1.所有变更、退票手续费不高于客票对应票面价;
2.“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即为电子客票行程单上所列明的“时间”。上表中列明的变更、退票收费标准均以客票退座时间为准;
3.改签:客票由低舱位改高舱位而换开客票(升舱)时,需在新票 “签注(EI)”栏内注明原客票舱位,注明格式为“原客票XX舱”,而用OI指令升舱的客票无需备注原客票舱位;原客票在电子退款单“旅客姓名(Passenger Name)”栏备注新票票号(格式为“SC新票号”,不得出现汉字)后再退座退票,原客票需收取变更费,不收取退票费。
4.退票: A、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后的客票发生退票,以变更后的航班日期为标准,退票费根据其舱位对应收费标准收取,退票前变更所收变更费不退。 B、自愿变更舱位(升舱)的客票发生退票,OI指令升舱的客票按最后一次变更前的舱位规定收取退票费,全额退还最后一次升舱补收的差额;退票换开的客票则按照新票“签注(EI)”栏内注明的原客票舱位收取退票手续费。退票前变更所收的变更费不退。
商务舱 J
精品经济舱 W
P 经济舱全票价(Y)的20% 经济舱全票价(Y)的30% 经济舱全票价(Y)的5% 经济舱全票价(Y)的10%
经济舱 Y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10%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20% 1、≤2次,免费;
2、>2次,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
H 经济舱全票价(Y)的20% 经济舱全票价(Y)的30% 经济舱全票价(Y)的5% 经济舱全票价(Y)的10% 不允许
B
M
L 经济舱全票价(Y)的10% 经济舱全票价(Y)的15%
K
N 经济舱全票价(Y)的30% 经济舱全票价(Y)的40% 经济舱全票价(Y)的15% 经济舱全票价(Y)的20%
Q
Q1
Q2
Q3
V
V1
V2
V3
T 经济舱全票价(Y)的33%
T1
T2
T3
R 经济舱全票价(Y)的23% 经济舱全票价(Y)的30% 经济舱全票价(Y)的15% 经济舱全票价(Y)的20%
R1 经济舱全票价(Y)的27%
R2 经济舱全票价(Y)的25%
R3 经济舱全票价(Y)的23%
U 经济舱全票价(Y)的20%
U1 经济舱全票价(Y)的17%
U2 经济舱全票价(Y)的15%
U3 经济舱全票价(Y)的13%
头等舱/商务舱(儿童) F/J 按相应舱位成人标准办理 允许

 【新客规】2018年09月01日(含)起执行

适用范围:销售日期在9月1号(含)以后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1、 客票有效期指旅客所持客票的运输有效期。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已使用部分航段的客票,其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2、 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客服电话:0791-96300
舱位等级 舱位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备注
班起飞时间4小时前(含) 航班起飞时间前4小时内(不含)及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时间4小时前(含) 航班起飞时间前4小时内(不含)及航班起飞后
W W 经济舱全票价(Y舱)的10% 经济舱全票价(Y舱)的20% 1、≤2次,免费;
2、>2次,经济舱全票价(Y舱)的5%
经济舱全票价(Y舱)的5% 行李额:享25KG行李额
P P 经济舱全票价(Y舱)的20% 经济舱全票价(Y舱)的30% 经济舱全票价(Y舱)的5% 经济舱全票价(Y舱)的10%

 【新客规】2017年08月01日(含)(子舱位)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2017年8月1日(含)以后,乘机日期2017年8月1日(含)以后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1、 客票有效期指旅客所持客票的运输有效期。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已使用部分航段的客票,其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2、 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客服电话:0791-96300
舱位等级 舱位代码  票价级别  使用条件 签转规定  备注
退票费   变更费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4小时前(含4小时)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前4小时内(不含4小时)及航班起飞后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4小时前(含4小时)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前4小时内(不含4小时)及航班起飞后 
头等舱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10%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20%  1、≤2次,免费; 2、>2次,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  允许  (一) 客票变更
1、自愿变更仅限在同一航程的前提下,变更航班号、乘机日期和舱位等级三种情形,变更承运人(即签转)另行规定。
2、同等舱位自愿变更应在同航程航班同等舱位有可利用座位的条件下办理。
3、自愿升舱需同时收取变更费以及变更前后的票价差额。
4、自愿降舱按原定舱位退座退票,收取退票费,另购新票。
5、客票由低舱位改高舱位而换开客票(升舱)时,需在新票 “签注(EI)”栏内注明原客票舱位,注明格式为“原客票XX舱”, 而用OI指令升舱的客票无需备注原客票舱位;原客票在电子退款单“旅客姓名(Passenger Name)”栏备注新票票号(格式为“SC新票号”, 不得出现汉字)后再退座退票,原客票需收取变更费,不收取退票费。
6、自愿变更舱位后如需再变更,按变更后的舱位相应规定办理,变更前所收的变更费不退。
7、自愿变更时如遇票价调整,以实时票价为准,多不退少补,变更费按变更前舱位对应的收费标准收取。
8、非自愿变更按《江西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 自愿退票
1、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后的客票发生退票,以变更后的航班日期为标准,退票费根据其舱位对应收费标准收取,退票前变更所收变更费不退。
2、自愿变更舱位(升舱)的客票发生退票,OI指令升舱的客票按最后一次变更前的舱位规定收取退票费,全额退还最后一次升舱补收的差额; 退票换开的客票则按照新票“签注(EI)”栏内注明的原客票舱位收取退票手续费。退票前变更所收的变更费不退。
3、旅客要求退票,最迟应在客票有效期满后三十天内办理。若客票已超过有效期满后三十天,则票款、民航发展基金与燃油附加费均不予以退还。
4、不定期客票退票按其订座舱位代码对应的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4小时前的收费标准收取退票费。
5、旅客因病退票:
(1)如在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2小时前提出并取消座位,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适宜乘机的诊断证明书(疾病证明)、病历及交费单 (开具时间应早于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等,退票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在符合江西航规定并经审核无误后,可免收退票费。
(2)患病旅客同航班的随行成员应与患病旅客同时办理退座退票手续,不超过2人(含2人)时可免收退票费,超过2人的随行成员退票费不免, 按所持客票对应客票类别的退票规定收取;如随行 成员未与患病旅客同时办理退座退票手续,则不再享有2人免收退票费的优惠,退票费按所持客票对应客票类别的退票规定收取。
(3)如患病旅客在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2小时(含2小时)以后(包括起飞后)才提出退票或取消座位,或提供的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等的, 患病旅客及其随行成员退票均不免退票费,退票费按客票对应客票类别的退票规定收取。
公务舱
经济舱
经济舱全票价(Y)的20% 经济舱全票价(Y)的30% 经济舱全票价(Y)的5% 经济舱全票价(Y)的10% 不允许
经济舱全票价(Y)的10% 经济舱全票价(Y)的15%
经济舱全票价(Y)的30% 经济舱全票价(Y)的40% 经济舱全票价(Y)的15% 经济舱全票价(Y)的20%
Q1  Q1 
Q2  Q2 
Q3  Q3 
V1  V1 
V2  V2 
V3  V3 
T1  T1  票款不退,仅退税费
T2  T2 
T3  T3 
儿童 F/J  FCH/JCH  按相应舱位成人标准办理 允许
YCH 
婴儿 FIN /JIN/YIN  免收退票费及变更费

 【新客规】2017年02月11日(含)(子舱位)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在2017年2月11日(含)以后,起飞日期为2017年2月11日(含)以后。
客票有效期
1、 客票有效期指旅客所持客票的运输有效期。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已使用部分航段的客票,其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2、 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客服电话:0791-86351032或0791-86351035
舱位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自愿签转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2小时前(含2小时)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前2小时内(不含2小时)及航班起飞后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2小时前(含2小时)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前2小时内(不含2小时)及航班起飞后
U1/U2/U3 票款不退,仅退税费 当班有效,不允许自愿变更 不允许

 【新客规】2016年10月25日(含)(子舱位)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为2016年10月25日(含)以后,起飞日期为淡季(2016年10月30日-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22日-2017年3月25日)和旺季(2017年1月13-2017年2月21日)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1、 客票有效期指旅客所持客票的运输有效期。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已使用部分航段的客票,其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2、 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客服电话:0791-86351032或0791-86351035
舱位 产品/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自愿签转  备注
航班离站前2小时前 (含)  航班离站2小时以内(不含)以及飞后  航班离站前2小时前 (含)  航班离站2小时以内(不含)以及飞后 
收取J舱全票价10%退票费  收取J舱全票价20%退票费  收取J舱全票价5%变更费  收取J舱全票价10%变更费  不得签转  1、C、D舱:适用于江西航空各直销机构及国内授权代理。
2、I舱:仅适用于江西航空官网及手机客户端。
3、销售限制:仅限自动出票;仅适用于江西航空国内电子客票。
4、自愿退改签规定:
(1)自愿签转:不得签转;
(2)自愿改期:淡、旺季可自愿变更,差价多不退少补。
(3)自愿变更收费标准:
收取J舱全票价15%退票费  收取J舱全票价30%退票费  收取J舱全票价10%变更费  收取J舱全票价20%变更费 
收取J舱全票价15%退票费  收取J舱全票价30%退票费  收取J舱全票价10%变更费  收取J舱全票价20%变更费 

 【新客规】2016年12月25日(含)

适用范围:适用于2016年12月25日(含)以后填开,2017年1月1日(含)以后旅行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1、 客票有效期指旅客所持客票的运输有效期。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已使用部分航段的客票,其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2、 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客服电话:0791-86351032或0791-86351035
舱位 客票级别/客票类别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自愿签转  备注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2小时前(含2小时)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前2小时内(不含2小时)及航班起飞后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2小时前(含2小时)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前2小时内(不含2小时)及航班起飞后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10%  1、≤3次,免费;
2、>3次,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  允许  (一) 本条件仅适用于表中已列明舱位的平淡季航线航班散客明折明扣客票,特价、团体旅客、特殊产品适用条件另行规定;暑期、春运等特定旺季热线如有特殊规定按特殊规定执行,如无特殊规定则按此规定执行。
(二) 销售单位应严格遵守价格与舱位对应的原则,不得以低价格销售高舱位,如有违规,一经查出,销售单位除补齐舱位差额外,还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 《航班延误证明》不作为旅客办理非自愿变更/退票操作的唯一依据,非自愿变更/退票应通过江西航直销机构(或0791-96300客服电话)确认航班不正常信息后,据以办理非自愿手续。如有违规,将按相关规定对受理单位进行处罚。航班不正常信息发布之前的退座/退票,应按自愿变更/自愿退票收取相关费用。
(四) 凡需收取变更费、退票费的客票,销售单位必须使用《退票、变更收费单》或《电子杂费单》(EMD)收取相关费用。
(五) 表中变更费、退票费收取标准均以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为基础进行计算,尾数四舍五入至个位,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六) 客票的变更、退票、签转均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提出。
 经济舱全票价(Y)的10%  经济舱全票价(Y)的20%  经济舱全票价(Y)的10%  不允许 
经济舱全票价(Y)的5% 
经济舱全票价(Y)的20%  经济舱全票价(Y)的40%  经济舱全票价(Y)的10%  经济舱全票价(Y)的20% 
Q1  Q1 
Q2  Q2 
Q3  Q3 
V1  V1 
V2  V2 
V3  V3 
T1  T1  票款不退,仅退税费 
T2  T2 
T3  T3 
R1  R1  票款不退,仅退税费  当班有效,不允许自愿变更 
R2  R2 
R3  R3 
F/J/Y  儿童  按F/J/Y舱位成人标准办理  允许 
婴儿  免收退票费及变更费 

 【旧客规】2016年1月27日(含)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为2016年1月27日(含)以后,起飞日期为2016年1月27日(含)以后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1、 客票有效期指旅客所持客票的运输有效期。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已使用部分航段的客票,其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2、 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客服电话:0791-86351032或0791-86351035
舱位 客票级别/客票类别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自愿签转  备注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2小时前(含2小时)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前2小时内(不含2小时)及航班起飞后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2小时前(含2小时)  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前2小时内(不含2小时)及航班起飞后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10%  1、≤3次,免费;
2、>3次,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  允许  1、本条件仅适用于表中已列明舱位的平淡季航线航班散客明折明扣客票,特价、团体旅客、特殊产品适用条件另行规定;暑期、春运等特定旺季热线如有特殊规定按特殊规定执行。
2、《航班延误证明》不作为旅客办理非自愿变更/退票操作的唯一依据,非自愿变更/退票应通过江西航确认航班不正常信息后,据以办理非自愿手续。如有违规,将按相关规定对受理单位进行处罚。航班不正常信息发布之前的退座/退票,应按自愿变更/自愿退票收取相关费用。
3、 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后的客票发生退票,以变更后的航班日期为标准,退票费根据其舱位对应收费标准收取,退票前变更所收变更费不退。
4、自愿变更舱位(升舱)的客票发生退票,OI指令升舱的客票按最后一次变更前的舱位规定收取退票费,全额退还最后一次升舱补收的差额;退票换开的客票则按照新票“签注(EI)”栏内注明的原客票舱位收取退票手续费。退票前变更所收的变更费不退。
5、旅客要求退票,最迟应在客票有效期满后三十天内办理。若客票已超过有效期满后三十天,则票款、民航发展基金与燃油附加费均不予以退还。
6、允许自愿签转的客票签转仅限在票价相同且舱位等级及代码一致的航空公司之间进行。若票价、舱位等级、舱位代码与外航不一致时:如外航无对应舱位等级及代码,按自愿退票办理,另购外航新票;如票价不同时:外航票价高于江西航的,应补齐票价差额方可办理;若江西航票价高于外航的,票价差额不退,或江西航航班按自愿退票另购外航新票办理。
7、 允许自愿签转的客票签转须在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24小时(含)以前提出。如在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及起飞后提出,按该舱位航班起飞后自愿变更收费标准收取变更费。
8、 凡不允许自愿签转的客票要求自愿签转,按该舱位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经济舱全票价(Y)的10%  经济舱全票价(Y)的20%  经济舱全票价(Y)的10%  不允许 
经济舱全票价(Y)的5% 
经济舱全票价(Y)的20%  经济舱全票价(Y)的40%  经济舱全票价(Y)的10%  经济舱全票价(Y)的20% 
F/J  儿童  按F/J舱成人标准办理  允许 
Y/H/B/M/L/K/N/Q/V  按Y舱成人标准办理 
婴儿  免收退票费及变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