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航空公司退废票规定 (此规定仅供参考,最终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
废票的要求:

2015710日(销售日期)起,销售的深航BSP/B2B国际、国内客票不允许作废票。


升仓规定: 凡需收取改期费\变更费或票价差额的客票,旅客可拨打深航呼叫中心95080-8号键,以电话信用卡支付形式办理,或者前往深航直属售票部门办理,在无深航直属售票部
特别提醒:凡是客票中备注了不得退票的,退票只退税费。


深圳航空(ZH) 2024年2月28日起执行的新客规>> 2023年9月20日起执行的新客规>> 2021年10月31日起执行的新客规>> 2019年3月8日起执行的新客规>>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客规>> 2018年1月4日起执行的新客规>> 2017年11月01日执行的客规>> 2017年6月20日执行的客规>> 2016年3月1日执行的客规>> 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的春运新客规>> 2014年7月15日执行新客规>> 2012年3月1日执行旧客规>>

 2024年2月28日起执行的新客规

适用范围:适用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含]以后销售且 2024 年 2 月 28 日[含]以后开始旅行的国内客票
深圳航空客服电话:95361 代理人热线:4008-777-799
舱位 自愿签转 自愿退票 自愿变更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7天(16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7天至4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48小时至4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4小时之后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7天(16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7天至48 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48小时至 4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4小时之后
J 允许 免费 5% 5% 10% 免费 免费 5% 5%
C/D/Z/R 不允许 5% 10% 15% 20% 5% 10% 10% 15%
G 允许 免费 5% 10% 15% 免费 5% 5% 10%
E 不允许 10% 15% 25% 30% 5% 10% 15% 20%
Y 允许 免费 5% 10% 15% 免费 5% 5% 10%
B/M/M1/U/U1 不允许 10% 15% 25% 30% 5% 10% 15% 20%
H/H1/Q/Q1/V/V1 不允许 10% 20% 35% 45% 5% 15% 25% 35%
W/S/S1 不允许 20% 30% 65% 70% 10% 20% 45% 55%
T/L/P/A/N/K 不允许 20% 40% 70% 75% 10% 30% 50% 60%

 2023年9月20日起执行的新客规

适用范围:适用于首次填开的,在 2023 年 9 月 20 日[含]之后销售且 2023 年10 月 29 日[含]之后开始旅行的国内客票。
深圳航空客服电话:95361 代理人热线:4008-777-799
舱位 自愿签转 自愿退票 自愿变更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7天(16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7天至4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48小时至4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4小时之后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7天(16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7天至48 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48小时至 4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4小时之后
J 允许 5% 5% 5% 10% 免费 免费 5% 10%
C 不允许 5% 5% 5% 10% 免费 免费 5% 10%
D/Z/R 不允许 5% 10% 15% 20% 5% 5% 10% 15%
G 正价允许 5% 5% 10% 20% 免费 5% 5% 10%
E 不允许 10% 15% 25% 40% 5% 10% 20% 30%
Y 允许 5% 5% 10% 20% 免费 5% 5% 10%
B/M/M1/U/U1 不允许 10% 15% 30% 40% 5% 10% 15% 20%
H/H1/Q/Q1/V/V1 不允许 10% 25% 40% 50% 5% 15% 30% 40%
W/S/S1 不允许 20% 40% 70% 90% 10% 25% 45% 60%
T/L/P/A/N/K 不允许 30% 50% 80% 90% 20% 30% 50% 70%

 2023 年01月 01 日(含)起新规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之后首次填开的国内客票
深圳航空客服电话:95361 代理人热线:4008-777-799
舱位 使用条件 自愿退票 自愿变更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7天(16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7天至4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48小时至4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4小时之后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7天(16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7天至48 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48小时至 4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前4小时之后
J 允许 5% 5% 5% 10% 免费 免费 5% 10%
C 不允许 5% 5% 5% 10% 免费 免费 5% 10%
D/Z/R 不允许 5% 10% 15% 20% 5% 5% 10% 15%
G 正价允许 5% 5% 10% 20% 免费 5% 5% 10%
Y 允许 5% 5% 10% 20% 免费 5% 5% 10%
B/M/M1/U 不允许 10% 15% 30% 40% 5% 10% 15% 20%
H/Q/Q1/V/V1 不允许 10% 25% 40% 50% 5% 15% 30% 40%
W/S/E 不允许 20% 40% 70% 90% 10% 25% 45% 60%
K/L/T/P 不允许 30% 50% 80% 90% 20% 30% 50% 70%

 2021 年10月 31 日(含)起新规定

适用范围:出票时期:2021 年10月 31 日(含)日起,乘机日期:2021 年 10 月 31 日[含]起开始旅行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2.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深圳航空客服电话:95361 代理人热线:4008-777-799
舱位代码 使用条件 自愿签转规定 备注
退票费 改签费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天(16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天至72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至4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4小时之后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天(16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天至72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至4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4小时之后
J 5% 5% 5% 10% 免费 免费 免费 5% 允许 1、7天以168小时为标准计算,并按照取消座位时间判断收费时间节点。
2、客票变更后如需退票,票价价差部分按新票价舱位或新票价规则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
C 5% 5% 5% 10% 免费 免费 免费 5% 不允许
D/Z/R 5% 10% 15% 20% 5% 5% 5% 10% 不允许
G 5% 5% 10% 20% 免费 5% 5% 10% 正价允许
Y 5% 5% 10% 20% 免费 5% 5% 10% 允许
B/M/M1/U 10% 15% 20% 30% 免费 10% 10% 20% 不允许
H/Q/Q1/V/V1 10% 20% 30% 40% 5% 10% 20% 30% 不允许
W/S/E 30% 40% 50% 70% 20% 30% 40% 50% 不允许
K/L/T/P 40% 50% 60% 80% 20% 30% 40% 60% 不允许

 2019年3月8日(含)起新规定

适用范围:出票时期:2019年3月8日(含)日起,乘机日期:2019年3月31日(含)日起
客票有效期: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2.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深圳航空客服电话:95361 代理人热线:4008-777-799
舱位代码 使用条件 自愿签转规定 备注
退票费 改签费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天(16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天至72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至4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4小时之后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天(16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天至72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至4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4小时之后
F/J/C 5% 5% 5% 10% 免费 免费 免费 5% 允许 1、7天以168小时为标准计算,并按照取消座位时间判断收费时间节点。
2、客票变更后如需退票,票价价差部分按新票价舱位或新票价规则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
D/Z/R/A 5% 10% 15% 20% 5% 5% 5% 10% 不允许
G 5% 5% 10% 20% 免费 5% 5% 10% 正价允许
Y 5% 5% 10% 20% 免费 5% 5% 10% 允许
B/M/M1/U 10% 15% 20% 30% 免费 10% 10% 20% 不允许
H/Q/Q1/V/V1 10% 20% 30% 40% 5% 10% 20% 30% 不允许
W/S/E 30% 40% 50% 70% 20% 30% 40% 50% 不允许
K/L/T/P 40% 50% 60% 80% 20% 30% 40% 60% 不允许

 2019年1月1日(含)起新规定

适用范围:出票时期:2019年1月1日(含)日起,乘机日期:2019年1月1日(含)日起
客票有效期: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2.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深圳航空客服电话:95361 代理人热线:4008-777-799
舱位代码 使用条件 自愿签转规定 备注
退票费 改签费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天(16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天至72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至4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4小时之后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天(168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天至72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至4小时(含)之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4小时之后
F/C 5% 5% 5% 10% 免费 免费 免费 5% 允许 1.7天以168小时为标准计算,并按照取消座位时间判断收费时间节点;
2.退票费按票面价格计算;
3.客票变更后如需退票,票价价差部分按新票价舱位或新票价规则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
P/A/D 5% 10% 15% 20% 5% 5% 5% 10% 不允许
G 5% 5% 10% 20% 免费 5% 5% 10% 正价允许
Y 5% 5% 10% 20% 免费 5% 5% 10% 允许
B/M/M1/U/H/Q 10% 15% 20% 30% 免费 10% 10% 20% 不允许
Q1/V/V1 10% 20% 30% 40% 5% 10% 20% 30% 不允许
W/S/E 30% 40% 50% 70% 20% 30% 40 50% 不允许
K/L/T 40% 50% 60% 80% 20% 30% 40% 60% 不允许

 2018年1月4日起执行的新客规

适用范围:适用于2018年01月04日(含)以后销售、航班日期为2018年01月24日(含)-2018年3月04日(含)期间旅行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深圳航空客服电话:95361 代理人热线:4008-777-799
舱位等级 舱位折扣 客票使用条件 备注
退票费 改期费(每次) 自愿签转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F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收取5%退票费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允许 1、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免收变更费、退票费。
2、儿童退改按订座舱位规定收取变更费、退票费(注:无陪儿童按Y舱适用的退改规定操作),如为特殊运价则按特价舱位规定收取变更费、退票费。
3、公布运价舱位不允许变更至自定义舱位。改期时无同等舱位开放,可以升舱至高折扣舱位;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或低票价改高票价同时进行,则实际舱位票价差额与改期费同时收取。
C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G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收取20%变更费
Y 100%
B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不允许
M 90%
M1 85%
U 80%
H 75%
Q 70%
Q1 65%
V 60%
V1 55%
W 50% 收取50%退票费 不得退票 收取30%变更费 收取50%变更费
S 45%
E 40%
F/C 儿童票 收取5%退票费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Y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收取20%变更费
婴儿票 免费退票 免费退票

 2017年11月01日(含)起执行的新客规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在2017年11月01日(含)以后,起飞日期在2017年11月01日(含)以后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深圳航空客服电话:95361 代理人热线:4008-777-799
舱位 产品/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签转规定 备注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之后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之后
F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收取5%退票费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允许
注:1、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免收变更费、退票费。 2、儿童退改按订座舱位规定收取变更费、退票费(注:无陪儿童按Y舱适用的退改规定操作),如为特殊运价则按特价舱位规定收取变更费、退票费。 3、公布运价舱位不允许变更至自定义舱位。改期时无同等舱位开放,可以升舱至高折扣舱位;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或低票价改高票价同时进行,则实际舱位票价差额与改期费同时收取。
C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G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P 子舱位
A 子舱位
Y 100%
B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10%变更费 不允许
M 90%
M1 85%
U 80%
H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收取20%变更费
Q 90%
Q1 85%
V 80%
V1 80%
W 50% 收取50%退票费 不允许退票 收取30%变更费 收取50%变更费
S 45%
E 40%

 2017年6月20日执行的客规

适用范围:适用于2017年06月20日(含)以后销售、航班日期为2017年07月0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期间旅行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深圳航空客服电话:95361 代理人热线:4008-777-799
舱位等级 舱位折扣 客票使用条件 备注
退票费 改期费(每次) 自愿签转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F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免费退票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允许 1、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免收变更费、退票费。
2、儿童退改按订座舱位规定收取变更费、退票费(注:无陪儿童按Y舱适用的退改规定操作),如为特殊运价则按特价舱位规定收取变更费、退票费。
3、公布运价舱位不允许变更至自定义舱位。改期时无同等舱位开放,可以升舱至高折扣舱位;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或低票价改高票价同时进行,则实际舱位票价差额与改期费同时收取。
C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G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5%变更费 收取10%变更费
Y 100%
B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5%变更费 收取10%变更费 不允许
M 90%
M1 85%
U 80%
H 75%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收取20%变更费
Q 70%
Q1 65%
V 60%
V1 55%
W 50% 收取50%退票费 不得退票 收取30%变更费 收取50%变更费
S 45%
E 40%
F/C 儿童票 免费退票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Y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5%变更费 收取10%变更费
婴儿票 免费退票 免费退票

 2016年3月1日执行的客规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为2016年03月01日(含)以后,起飞日期为2016年3月27日(含)以后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2、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深圳航空客服电话:400-88-95080 代理人热线:4008-777-799
舱位等级 舱位/折扣 客票使用条件 备注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自愿签转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F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免费退票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允许 一、变更客规补充:
1、更改后的订座舱位(包括不同服务等级舱位和各服务等级子舱位)与原客票上列明的舱位不相符或同等舱位变更前后票价不同,按以下规定办理:
(1)高舱位改低舱位(变更子舱位)、降低舱位等级(降舱)、同等舱位较高票价变更到较低票价按自愿退票处理。
(2)低舱位改高舱位(变更子舱位)、提高舱位等级(升舱)或低票价变更到高票价,补收实际舱位票价差额。如客票航班/日期等变更与低舱位改高舱位或低票价改高票价同时进行,则实际舱位票价差额与改期费同时收取。
(4)订座舱位更改后如需再变更,按更改后的订座舱位使用条件办理。
(5)缺口程、联程客票自愿变更,按单程或产品适用的规定执行。
2、变更航程:按照自愿退票处理。
3、公布来回程运价客票完全未使用或部分使用后要求变更,均按对应航段1/2来回程运价计算变更费。如果变更后舱位有公布来回程运价,则票价价差为相应1/2来回程运价的差额;如果变更后舱位没有公布来回程运价,则票价价差为变更后舱位单程运价与变更前1/2来回程运价之间的差额。
二、退票客规补充:
客票变更后如需退票,票价价差部分按新票价舱位或新票价规则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客票改期后如需退票,已收取的改期费不退。
1、旅客要求退票,最迟应在开始旅行之日起(客票完全未使用的,从填开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办理。若客票已逾期,票款、机场建设费与燃油附加费不予退回。
2、缺口程、联程客票自愿退票,按单程或产品适用的规定执行。
3、公布往返程运价客票完全未使用,按照票面价收取适用舱位对应费率的退票费。客票已部分使用,扣除已使用航段对应舱位的单程运价并收取未使用航段单程运价相应费率的退票费,退回剩余票款。


P
A
C
G 收取5%退票费
Y 100%
B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不允许
M 90%
M1 85%
U 80%
H 75%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收取20%变更费
Q 70%
Q1 65%
V 60%
V1 55%
W 50% 收取50%退票费 不得退票 收取30%变更费 收取50%变更费
S 45%
E 40%
F/C 儿童票 免费退票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Y 收取5%退票费
婴儿票 免费退票 免费退票
团队客票退改签规定 1、团体旅客自愿退票
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按下列规定收取退票费:
(1)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2)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以内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30%的退票费。
(3)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以后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前,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
(4)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5)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团体旅客要求退票,分别按本条第(1)、(2)、(3)或(4)款的规定收取各航段的退票费。
2、部分团体旅客自愿退票
部分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除客票附有限制条件者外,按下列规定办理:
(1)如乘机的旅客人数不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按"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2)如乘机的旅客人数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应按团体旅客原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票款总金额后,再扣除"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如客票部分未使用,应将团体旅客原付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该团体已使用航段的票款后,再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未使用航段票款总金额及"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不允许

 【新客规】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的春运新客规

适用范围:适用于首次填开未经更改的、2016年01月01日(含)以后销售,航班日期为2016年01月15日(含)至2016年02月29日(含)期间旅行的客票,且全渠道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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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票费 变更费 备注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1、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免收变更费、退票费。
2、儿童退改按订座舱位规定收取变更费、退票费(注:无陪儿童按Y舱适用的退改规定操作),如为特殊运价则按特价舱位规定收取变更费、退票费。
Y 100%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20%变更费 收取30%变更费

 【新客规】2014年7月15日执行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为2014年7月15日(含)以后,起飞日期为2014年7月15日(含)以后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2、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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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位等级 舱位/折扣 客票使用条件 备注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自愿签转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F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收取5%退票费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允许 一、变更
1、高舱位改低舱位(变更子舱位)、降低舱位等级(降舱)、同等舱位较高票价变更到较低票价按自愿退票处理。
2、低舱位改高舱位(变更子舱位)、提高舱位等级(升舱)或低票价变更到高票价,补收实际舱位票价差额。如客票航班/日期等变更与低舱位改高舱位或低票价改高票价同时进行,则实际舱位票价差额与改期费同时收取。
3、订座舱位更改后如需再变更,按更改后的订座舱位使用条件办理。
4、缺口程、联程客票自愿变更,按单程或产品适用的规定执行。
5、变更航程:按照自愿退票处理。
6、公布来回程运价客票完全未使用或部分使用后要求变更,均按对应航段1/2来回程运价计算变更费。如果变更后舱位有公布来回程运价,则票价价差为相应1/2来回程运价的差额;如果变更后舱位没有公布来回程运价,则票价价差为变更后舱位单程运价与变更前1/2来回程运价之间的差额。
7、自定义舱位改期至公布运价舱位(用FD或NFD在销售系统中查询),票价差额与改期费同时收取。

二、退票
1、客票变更后如需退票,票价价差部分按新票价舱位或新票价规则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客票改期后如需退票,已收取的改期费不退
2、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免收变更费、退票费。
3、无陪儿童按Y舱适用的退改规定操作
4、公布运价舱位不允许变更至自定义舱位。改期时无同等舱位开放,可以升舱至高折扣舱位;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或低票价改高票价同时进行,则实际舱位票价差额与改期费同时收取。
5、旅客要求退票,最迟应在开始旅行之日起(客票完全未使用的,从填开之日起)十三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办理。若客票已逾期,票款、机场建设费与燃油附加费不予退回。
6、缺口程、联程客票自愿退票,按单程或产品适用的规定执行。
7、公布往返程运价客票完全未使用,按照票面价收取适用舱位对应费率的退票费。客票已部分使用,扣除已使用航段对应舱位的单程运价并收取未使用航段单程运价相应费率的退票费,退回剩余票款。


C
P
A
Y 100%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10%变更费
B 90% 不允许
M 85%
H 80%
K 75%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收取20%变更费
L 70%
J 65%
Q 60%
Z 55%
G 50% 收取50%退票费 不允许退票 收取20%变更费 收取30%变更费
V 45%
W 40%
E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对应折扣收取手续费(4折以下不得自愿退票)
F/C 儿童票 收取5%退票费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免费变更
Y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婴儿票 免费退票 免费退票
团队客票退改签规定 1、团体旅客自愿退票
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按下列规定收取退票费:
(1)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2)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以内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30%的退票费。
(3)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以后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前,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
(4)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5)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团体旅客要求退票,分别按本条第(1)、(2)、(3)或(4)款的规定收取各航段的退票费。
2、部分团体旅客自愿退票
部分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除客票附有限制条件者外,按下列规定办理:
(1)如乘机的旅客人数不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按"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2)如乘机的旅客人数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应按团体旅客原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票款总金额后,再扣除"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如客票部分未使用,应将团体旅客原付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该团体已使用航段的票款后,再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未使用航段票款总金额及"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八、非自愿变更\退票\签转:
免收变更\退票\签转费,具体按照《深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及相关业务通告中的具体规定执行。
不允许

 【旧客规】2012年3月1日执行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为2012年3月1日(含)以后,起飞日期为2012年3月1日(含)以后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2、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深圳航空客服电话:400-88-95080 代理人热线:400-777-1188
舱位 产品/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自愿签转 备注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F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免费退票 收取5%退票费 免费变更 免费变更 允许

儿童\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免收退票费。

名错换开:

1、姓错或名错必须为同音字或形近字(包含汉字改为拼音或拼音改汉字)、名字中多或少打一个汉字,英文名字母变更在3个(含)以内,英文姓名颠倒,机票上和证件中姓名不一致(一个上面为英文,一个为汉字)、简繁字体不一致、儿童票多打chd标志
2、出新票前备注ei项
3、打印新票票面上传附件至旧票退票时的附件中
4、名错客票要在飞前取位,飞后按照自愿退票办理
5、同一office出票,除了名字中的字不一样,其他信息必须完全一致
6、只可免费更改一次,再次更改按照自愿退票办理变更升舱:1、用高退低
2、低舱位飞前取位
3、升舱费大于改签费
4、高舱位客票使用后原票申请低舱位全退
5、不保证全退,只能提交审核
同等舱位不同折扣客票改期或不同舱位之间改期,高舱改低舱,票价差额不退并收取相应改期费;低舱改高舱,票价差额与改期费比较按高收取。

C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Y 100% 收取5%退票费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5%变更费
B 90% 不允许
M 85%
H 80%
K 75%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L 70&
J 65%
Q 60%
Z 55%
G 50% 收取50%退票费 收取20%变更费
V 45%
W 40%
Y/F/C 儿童票 免费退票 免费变更
婴儿票